从明年1月1日起,武汉市常住居民,只要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可以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无须像以往要提交内地或港澳地区出具的与申请事由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也不必随旅行社出行。昨日,武汉市公安局对“个人港澳游”作出重大调整。
2003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厦门市、天津市等开办“个人港澳游”,如今又批准武汉市、石家庄市、长春市、合肥市、郑州市等5个城市,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办“个人港澳游”。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黄明方介绍,国务院之所以批准武汉市开办“个人港澳游”,是因为近年来汉、港、澳三地的经济互动越来越突出,个人前往港澳旅游也日趋频繁。据称,2004年该处共办理了49220人次武汉市民随旅行社赴港澳旅游的手续,而2005年达到64679人次。今年1至12月10日的统计资料显示,已达到了73139人次。
警方提醒市民,一定要注意遵守港澳地区的法律,内地和港澳地区在社会制度、法律规范以及行为习惯等方面存在着许多不同之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因在港澳地区从事非法活动被遣返的人员,在1到5年内不批准其再次赴港澳。如发现在内地弄虚作假、骗取出入境证件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种人不许前往港澳
警方称,根据我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及相关细则、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五种人不准出入包括香港、澳门的境外。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
(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赴港澳旅游签注,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后才能办理。
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
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或者申请换发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警方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再次申请签注的,警方必须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性有效签注20元,二次有效签注40元。
通行证有签注有效期
公安局相关部门经审核批准后,向申请者发放“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即“G”签注),签注分为三个月一次签注、三个月二次签注、一年一次签注和一年二次签注四个种类。只要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市民就可以随时、直接从已开放口岸出境,前往港澳地区旅游。
申请人领取通行证件后,在签注有效期内可自行往来港澳地区。签注用完后,可再次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次数不受限制。
武汉十个办理点
目前,武汉市共设有十个办理出入港澳手续的地点。
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的居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提出申请,其他区的市民可以直接向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出入境江南受理中心提出申请。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武昌区的居民,也可以在辖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提出申请。
办证不必“抢先一步”
目前,受警力、办证场所等因素制约,武汉市受理出入警手续的能力还有限,每天只能办理600人次左右。再则,此项政策将长期坚持。因此,市民最好选择合适的申请时间出入港澳,不要 “抢先一步”争着去办理手续。
元旦期间,武汉市各出入境受理点将正常办公,随时接受市民申请。市民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打投诉电话:82712357。
个人港澳游提前升温
本报讯(记者 余枚珠)现在虽然距1月1日还有近十天的时间,但是不少打算去港澳旅游的游客已在提前作准备,武汉市各旅行社也纷纷针对个人港澳游推出相关旅游产品,个人港澳游在江城提前升温。
国旅(武汉)市场发展中心副总经理程斌介绍,个人港澳游通行证的办理对市民的放开,对旅行社的港澳团队游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影响,因为之前个人赴港澳旅游主要是依靠旅行社来办理相关证件,放开后选择自由行的游客可能会增加,就此旅行社也会更注重自由行的相关产品。
根据市内各旅行社的反馈来看,目前选择跟团游港澳的游客仍然很多,跟团游更适合初次去港澳旅行的游客。据介绍目前预定比较火热的有“港澳双飞5日游”,“港澳5日自由行”等。
对于武汉市民可以申请个人港澳游,武汉市旅游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无疑是一件好事,对游客来说他们的出行会更加方便,对旅游企业来讲短期虽然会产生一些影响,但是更会起到激发其产生新的配套旅游产品以及完善其他相关旅游代理服务的作用,对旅游业的发展也是有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