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养老金发放标准普调后,长春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将增加134元,预计补发的养老金将于25日前随9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这是记者20日从市社保局了解到的。
随9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
据市社保局有关人员介绍,
本次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涉及2005年、2006年两个年度,调整的标准、项目和档次较多,调整的幅度高于以往历次。为确保26万名退休人员能够按时领到增加的养老金,社保部门本着“先发放,后审批”和“先易后难”的原则,组织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工作。目前,绝大多数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已经到位,并于9月25日前随9月份的养老金一并发放。
部分人群补发要等待
根据此次调整的要求,军队转业干部和建国初期的原工商业者基本养老金经此次调整后,仍低于当地参加社会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的,补到当地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因此,这两类人员增加的养老金要待两次调整结束,全省核定当地月人均养老金标准后,才能按标准发放。
调整后人均增加134元
养老金发放标准调整是社会保险福利性和保障功能的具体体现,有利于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据了解,这次养老金调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提高134元,全市共补发资金2.1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