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酒类专卖局获悉,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有关部门将对我市酒类行业进行2006年度年检并重新核长春市酒类专卖许可证,办理地点在市政务中心三楼C区酒类专卖许可审批窗口,年检不收费。
据悉,需参加年检的范围包括:全市酒类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单位及个人、零售企业单位及个人(含宾馆、饭店、酒店、食品商场、超市、酒吧、小吃店、食杂店),城区的酒类生产经营者在市酒类专卖局办理,各县(市)区按属地管理权限进行。
注意事项:酒类生产批发商(包括承销商、代理商、驻长销售公司等)持许可证正副本和酒类商品生产企业授权经营手续、酒类商品零售商许可证正副本,首先到窗口领取《年检审核表》,经酒类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年检;未达到标准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然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经营酒类商品资格;超过有效期限的许可证,不再办理年检,未参加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酒类生产经营者,在稽查过程中发现其继续生产经营的,将被依法查处。















